广西招生考生院2020招生研讨会内容+2020高考加分政策整理!
教育新闻 来源:网络 编辑:丸几 2020-06-05 15:32:07

  近日,广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召开了2020年考试招生工作的研讨会,确保疫情防控和考生招生工作同时安全进行,在高考加分方面,要严格审核考生是否符合加分的资格,务必实施高考加分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在高考试题方面,需要配合高考命题提升广西自治区教育类高考的命题水平,下面就是伊顿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广西招生考生院2020年招生工作研讨会具体内容以及广西2020高考加分政策,请各位高考生参考学习。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考试招生平安顺利。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研判当前考试招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考试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协调招考委成员单位,全力以赴确保各项考试招生平安顺利。

  二、要牢固树立生命安全和健康第一的思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考试招生工作。针对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各地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施策,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要在考务培训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考务人员熟练掌握考务流程和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要稳妥推进我区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民委关于高考加分改革的统一部署,严格审核高考考生加分资格,施策,确保普通高考加分改革顺利实施;积极做好普通高中基础条件评估,努力完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为高考综合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四、要切实加强命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命题质量。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命题、命题教师的选拔和培训工作,积极遴选一批的高中教师、教研员充实命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努力增强我区各类教育考试命题水平。

  五、要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考试招生支撑能力。今年要大力推进我区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试点建设,统筹推进全区标准化考场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加快推进考生“人脸识别”系统的建设与使用,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考务管理水平。

  附2020年广西高考加分政策:

  1.对烈士子女考生,总成绩加20分。

  2.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全区其他地区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成绩加20分。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等28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20分。

  对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等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10分。

  除上述50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7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5分。

  符合我区普高报名条件,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除持有我区有效期内的经我区设区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的之外,属于少数民族的,总成绩加5分。

  3.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总成绩加10分。

  4.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总成绩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总成绩加2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报考广西高校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按下列相应条款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较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过20分。

  1.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等28个山区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总成绩加20分。(只要有就可以,买房就能落户!!)

  2.对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防城港市港口区等23个山区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总成绩加10分。

  3.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成绩加10分。

  (三)加分分值不能累加,第(一)条所列加分项目适用于在我区招生的全部高校排序投档,第(二)条所列加分项目只适用于在我区招生的广西高校排序投档。排序投档时,对考生填报的区外高校,将取其所满足的第(一)条加分项目中分值较高的项目加分计入总成绩排序投档;对考生填报的区内高校,将取其所满足的第(一)、(二)条加分项目中分值较高的项目加分计入总成绩排序投档。

  (四)外来人员以及区内迁移和异地就读享受地域性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的人员,其加分资格认定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迁移人员普通高考报名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09〕5号)和《关于解释我区迁移人员普通高考报名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10〕308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社会考生”仅指历届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两类。

  (五)如和自治区出台新的加分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生院2020年招生工作研讨会落实的具体内容以及广西2020高考加分政策介绍,请各位高考生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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