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宁良庆区招生地段安排!2018年7月7日开始报名!
小学 来源:网络 编辑:樱桃 2018-06-14 14:55:39

  良庆区教育局日前公布了招生地段,看看良庆区的各小学的招生地段是怎样划分的呢?报名时候是什么时候呢?入学的流程是什么?伊顿教育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良庆区小学的招生地段安排以及我们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以下是详细内容,看看你的孩子在哪上学吧,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伊顿教育广西网站!

  2018年南宁市良庆区小学招生地段

  具体如下

  招生地段的划分

  如新建小学不能按期竣工交付使用,则以原地段划分为准

  (一)那马、大塘、南晓、那陈4个镇,由各镇中心学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分招生地段。

  (二)大沙田小学、景华学校(小学部)、阳光新城学校、阳光新城学校五象岭北校区、大联小学、玉洞小学、五象小学、那平小学、那黄小学、百灵路小学、体强路小学、良庆镇中心学校及所辖各完小招生地段划分如下:

  1. 大沙田小学招生范围:银海社区,志远社区,金象社区(除划给大联小学、五象小学的地段以外)。

  2. 景华学校(小学部):景华社区、五象社区、玉泉社区。

  3. 阳光新城学校招生范围:阳光新城小区,建设路105号。

  4. 阳光新城学校五象岭北校区:恒大绿洲、五象岭一带(吉象路以东,吉象路和建设路交叉路口至建设路和五象大道交叉路口以北、五象岭路及以南)。

  5. 大联小学招生范围: 三叠石社区,银沙社区(含新坡40-44队,除划给五象小学的地段以外),金象社区的五象大道(原金沙大道)沿线,欣荣自建房小区(五象大道185号)。

  6. 玉洞小学招生范围:玉洞大道与东风路交界至东风路与良玉大道交界以西的玉洞村,坡洋社区,玉龙社区。

  7. 五象小学招生范围:好和家园,宋厢路以西及宋厢路延长线以北、五象大道聚丰苑、银沙四片区(东风北路以东,不含新坡40-44队)、银沙五片区(银沙大道以东)、金象三片区(即光明街一巷至九巷,金沙碧园自建房小区2-A至2-K)。

  8. 那黄小学:那黄村,宋厢路与五象大道交界至宋厢路与平乐大道以东,及宋厢路延长线至玉象路交界以南,玉象路以东,玉洞大道以北,那黄大道以西,五象大道以南。

  9. 那平小学:那平村,银海大道与平乐大道交汇处以南。

  10. 百灵路小学:前进社区、社区。

  11. 体强路小学:宋厢路与五象大道交界至宋厢路与龙堤路交界以东,宋厢路与五象大道交界至光明澜湾九里以北,龙堤路与宋厢路交界至光明澜湾九里以南,光明澜湾九里以西(除好和家园外)。

  12. 良庆镇中心学校:本部:光明澜湾九里(不含光明澜湾九里)至那黄大道与玉洞大道交界处以东的良庆社区辖区(除五象大道688号、天誉花园小区、稔水外);

  各完小招生范围为本村委辖区。

  13. 平乐小学招生范围:平乐村。

  (三)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小学、五象新区第二实验小学、南宁市滨湖路小学五象校区、南宁市衡阳路小学五象校区和南宁市秀田小学五象校区地段划分如下:

  1. 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小学:平乐大道35、37、39号,坛兴路27号。

  2. 五象新区第二实验小学:五象大道688号。

  3. 南宁市滨湖路小学五象校区:合景天汇小区。

  4. 南宁市衡阳路小学五象校区:天誉花园小区。

  5. 南宁市秀田小学五象校区:东风路与玉洞大道交界至与绕城高速G7201交界以东、玉洞大道与东风路交界至与玉象路交界以南、玉象路与玉洞大道交界至与绕城高速G7201交界以西、绕城高速G7201与玉象路交界至与东风路交界以北,凤凰路7号,凤凰路9号,凤凰路11号。

  报名材料

  (一)本市城区学生

  1. 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簿的,则需提供双方簿);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未办理自建房屋权证的要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同)。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 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簿的,则需提供双方簿);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城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 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一项);

  4.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一项)。

  报名时间

  1. 本市城区学生

  2018年7月7日、7月8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为城市小学和良庆镇中心学校本部及各完小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地点为各小学校园内。各小学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新生报名时要填写《南宁市城区201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新生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月29日-7月8日统一交到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德政路20号),时间为每个工作日及7月7、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双号日为小学一年级新生递交材料日,接收材料人员由城区教育局和学校派出。

  附上《致 家 长 的 一 封 信》

  家长们可要看好咯!

  致 家 长 的 一 封 信

  各位家长:

  大家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我城区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16〕30号)、《关于做好2018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2018〕12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南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良庆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报名时间节点

  (一)学校张贴招生简章时间:6月8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

  1. 本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下同)常住的适龄儿童。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公布名单及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时间:

  小学7月28日,初中7月14、15日。

  本市城区常住的适龄儿童凭簿到报名学校查询及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龙堤中学、百灵路小学、体强路小学适龄儿童凭簿到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先到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查询,再到统筹安排的学校凭簿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入学原则:

  1. 本市城区常住的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 父母在本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本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所交复印件一律不退)

  1.本市城区的适龄儿童

  (1)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簿的,则需提供双方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未办理自建房屋权证的要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同)。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簿的,则需提供双方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城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一项)。

  3. 拆迁户子女

  因城市建设需要而拆迁的城区常住住户子女需就读的,由其父母持拆迁部门的有关证明和现住地社区居委会(单位)证明到服务地段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注意事项:

  1. 家长所提交的材料需要真实、有效,不能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

  2. 同时根据中小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能留级重读。

  3.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承诺在南宁市市区内没有购买房产或招生学校对房产证明材料存有疑义的,需配合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成员在南宁市市区无房信息。

  (三)安排入学的原则

  1. 本市城区常住的适龄儿童应安排在地段学校就读。如因城市公办学校班额所限,不能全部安排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按如下顺序优先安排,城区教育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剂到其他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家庭住址均在良庆区建成区的(以法定监护人购房或建房时间先后排序,下同);

  (2)适龄儿童在南宁市各城区建成区、家庭住址在良庆区建成区的;

  (3)适龄儿童在南宁市各城区各乡镇、家庭住址在良庆区建成区的。

  2. 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小学、五象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滨湖路小学五象校区、衡阳路小学五象校区和秀田路小学五象校区招生办法参照《2018年南宁市五象新区新建成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优先分配的条件先后顺序和需提供的证件

  (1)独生子女或双女结扎家庭,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双女结扎证;

  (2)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明晰家庭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①父辈房产优先、祖辈次之;②以购房或建房时间先后排序);

  (3)在本市城区内产权明确的房产因城市建设需要而拆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和拆迁部门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等证明材料(①父辈房产优先、祖辈次之;②以拆迁补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排序);

  (4)夫妻双方在南宁市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提供缴费证明及银行对账单(以累计父母双方缴费月份多少排序);

  (5)夫妻双方在良庆区范围内单位、企事业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或企业劳动用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排序);

  (6)夫妻一方在南宁市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提供缴费证明及银行对账单(以累计缴费月份多少排序);

  (7)夫妻中一方在良庆区范围内单位、企事业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或企业劳动用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排序);

  (8)租赁合法房产居住,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居住证(优先安排本城区内的居住证,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时间先后排序)。

  4. 注意事项:

  (1)本市城区常住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交材料须查验证件原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上交复印件,复印件一律不退;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上面8项条件的先后顺序优先安排,同等条件下,再比较下一条优先分配条件;

  (3)家长递交材料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所交材料进行签字确认。

  5. 在尚有学位的情况下,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小学有:

  

 

  

 

  6. 在尚有学位的情况下,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民办小学有:

  

 

  三、初中七年级招生

  (一)本市城区常住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排序办法等均参照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执行。

  (二)初中学校地段划分以7月初公布为准。南宁市第四中学五象校区初中部2018年秋季学期仅招收七年级学生,招生办法与南宁市第三中学初中部五象校区、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初中部五象校区参照《2018年南宁市五象新区新建成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三)申请由政府安排就读七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城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初中生源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在尚有学位的情况下,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初中七年级的公办中学有:南宁市第四十四中学、南宁市景华学校(初中部)、龙堤中学、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良庆初级中学、那马初级中学、南宁市第四十六中学、南晓中学、那陈中学、南宁市第三中学初中部五象校区、南宁市第四中学五象校区初中部和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初中部五象校区。

  (四)报名时需从小学毕业学校领取《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来报名,递交复印件。

  未尽事宜或不详之处请到良庆区教育局教育股(0815室)咨询,地址:五象新区歌海路9号,电话0771-4505255。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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