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艺术的起源来自西方,这是一种以人的某个行为作为艺术的载体,从而表达出的一种行为上的艺术。这种艺术以其夸张和不走寻常路的作风,彻底地颠覆了传统的艺术和审美观。这样的一种全新的艺术形式的出现,到底应该怎样来客观地进行评价?是否应该被鼓励呢?
自古以来的艺术的认知就是“艺术与文化息息相关,艺术不能脱离文化独立存在”,事实也证明这样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比如我们的中国画和书法就讲究浓重的文化底蕴,艺术发展了几千年了,然而艺术的表现形式和风格并不是一尘不变的,甚至连艺术种类都多出了好多,比如现在我们要讨论的行为艺术,
那么行为艺术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呢?简单理解“行为艺术就是一种和人的思想创意有关的艺术”,它不讲究传统的文化,连所谓的色彩、线条、构图都可以忽略不计了,就比如人体彩绘,形象的说就是在人的身上或脸上画画,有人说这也是一种绘画艺术,
然而真正的绘画艺术是依靠“笔墨纸砚”“色彩颜料”这些工具来创作的,较主要是一幅画作具备了“空间立体感、意境感”,在平面的画纸、画布上可以呈现出来,而人体是凹凸不平的状态,在人体上作画就不叫是传统的绘画艺术了,而是一种行为艺术,
毕竟色彩在人体上容易发生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至少影响了“笔触”,而且其画作不容易长时间保存,就这两点足够称之为是行为艺术了;再比如,现在很多书法家用扫把、树枝在地板上创作书法,这也是行为艺术,试问一下,在扫把树枝上沾上墨汁,然后在进行艺术的创作,书法的笔法怎么体现呢?扫把就好比很多根毛笔并拢在一起,谁又知道力度是否一样呢,力度不一样又怎么统一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