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小学、初中阶段招生政策已经公布,下面是伊顿教育小编整理的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报名方法、录取方法的详细规则整理,请各位适龄小学生的家长及时关注信息,如果孩子不是本地的,那么更要及时准备好上学需要的材料,清晰报名和录取时间。公办小学会在7月24到8月初这段时间公布录取结果,家长一定要及时关注。
【招生对象】
1.本区常住的适龄儿童;
2.《省居住证》签注且实际居住在本区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
3.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指的是: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经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本区儿童。
【报名方式】
1.公、民办小学实行网上同步报名,6月15日-18日通过浙里办或政务服务网,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关键词,找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条目,点击“在线办理”,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报名。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2.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一所。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非杭)在7月7日-8日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核对,如对部门核查反馈的居住证、居住登记、房产等信息的准确性有异议,应在系统中递交复核申请。
4.7月9日9:00-16:00,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录取方式】
1.民办小学录取
(1)选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双(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如派位录取的,追加相应学校招生计划。如申请绑定,须在7月12日向区教育局递交本、出生证等证明材料。
(2)民办小学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将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7月14日,超计划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派位并公布派位录取结果;7月15日,招生不足的民办小学补招报名。7月22日,民办小学进行补招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不再安排其他小学录取,请家长谨慎选择。
2.公办小学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7月24日前
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中,根据儿童与家庭住房情况,在学校招生计划内根据排序依次录取“住、户一致”的儿童。
第二阶段录取及调剂安排:7月25日—8月初
录取对象为报名公办小学但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及报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儿童。其中选报民办小学及补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按“同类排序靠后”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小学的同类别儿童之后。市区集体户和拆迁户子女、符合国家政策的各类适龄儿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公办小学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统筹安排入学。当学校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类别依次录取:
① 适龄儿童与父母、家庭房产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房产以父母或父母与适龄儿童享有百分之百份额所有权为依据认定);或适龄儿童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并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房产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享有百分之百份额所有权的房产为依据认定】,且父母在市区内无房产。
② 适龄儿童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并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房产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享有百分之百份额所有权的房产为依据认定】,父母在市区内另有房产。
③ 适龄儿童有市区,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④ 适龄儿童无市区,已办理IC卡式《省居住证》且在本区有效签注。
(2)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报名学校的招生计划时,由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实施。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额的学校就读。其中,随迁子女将根据积分高低排序调剂。
(3)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录取资格。凡实际居住与证件不符的将会影响录取结果。
(4)7月24日,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向对应公办学校进行补招报名。报名公办小学但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无须再到学校补报,等待录取或调剂通知即可。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2021年区小学阶段招生对象、报名方式以及录取方法的政策整理,希望各位小学生家长可以及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