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这三大均在广西招生!
艺考资讯 来源:网络 编辑:丸几 2020-04-17 14:20:46

  近日,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正式公布,其中包括音乐类、舞蹈类等等招生的具体要求和条件,招生人数和省份均已明确,所以各位艺考生要认真阅读查看,看看自己的条件是否适合报名,所在的省份是否招生,不要盲目报名,以免浪费时间和机会,下面就是伊顿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其中有三大均在广西招生,请各位高考生详细阅读查看!

  *音乐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报考条件。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身体状况,须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4.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相应课统(联)考,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音乐表演在甘肃、湖南、陕西、山西四个省份限定器乐种类,考试器乐种类须与我校招生对应的器乐种类完全匹配,否则不予录取。2.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3.音乐学(公费师范生)实行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4.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学生入校后,依据能力和综合素质分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方向或音乐学(音乐理论)非师范方向进行培养。音乐表演为非师范。5.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6.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志愿无分数级差。

  三、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课统(联)考。

  四、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复测。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E-mail:jwzb@snnu.edu.cn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较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舞蹈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报考条件。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身体状况,须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4.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课统(联)考,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2.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3.舞蹈学(公费师范生)实行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4.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三、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课统(联)考。

  四、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复测。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E-mail:jwzb@snnu.edu.cn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较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美术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艺术类报考条 件。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身体状况,需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4.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结果为准。3.美术学(公费师范生)实行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 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4.美术学类学生入校后,根据学校分流实施办法转入至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学习。 5.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志愿无分数级差。

  三、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课考试参加生源所在省 (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课统考。

  四、录取原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课统考成绩合格,按照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了具体录取原则等相关办法,按生源所在省份 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高考文化课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五、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复测。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传真号码:029-85310188E-mail:jwzb@snnu.edu.cn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较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的招生简章,希望各位考生可以详细阅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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