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的一个热度话题,就是老师到底怎样去教育孩子,体罚应不应该?其实我们都知道体罚是不应该的,只是在老师和学生之间没有这样一个平衡的点。
我们说的适度,不是指的体罚,而是惩戒。惩戒跟体罚完全是两回事,切不可混为一谈,呼吁给予教师惩戒权是正确的,但如果把惩戒扩大化到体罚,那就是错误的了。
现在,我们所困惑的是,惩戒和体罚界限不清,一直在呼吁,但一直没有出台这样的细则。有些明明就是惩戒,但是家长不依不饶时,也变成体罚了。比如罚站,老师上课都是站在上的,怎么可能属于体罚呢,但是有些家长就是蛮不讲理,非要说成是体罚。
所以,当前要厘清的,不是可不可以打熊孩子,而是惩戒和体罚的界限需要清楚。有关部门应该制订出教师行为规则,明确哪些是教师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让教师有规可循。
对于题主提出的小学生没有完成作业,老师打学生,这样的老师被处理,已经不值得同情了,网上几乎看到这样的消息,无一例外的都是教师被处理,你为了别人家的孩子,值得吗?
在现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还为了学生不完成作业,为了别人家的孩子学习,去打人家的孩子,被人家家长告,受到处理,连一点点教训都不懂得汲取,开除都没有需要同情,你不是自找的吗?
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爱孩子这个基点是毋庸置疑的。而在施教当中相互误解,大部分原因还是出在沟通不够,所以产生不理解与不默契。如是这样,单独哪一方的努力都将无效。
以前我做班主任时,也曾惩戒过孩子,但每次都及时与家长沟通。
处理这类问题时,做为家长,应端正对孩子教育的态度,相信并老师,主动配合老师的工作,必定孩子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