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在电视剧上看到这样的一幕:有人犯了很严重的罪,被责令凌迟,当犯人听到这个判罚时,当场瘫软在地!为什么凌迟让人这么恐惧?按照古代的刑法,什么样的犯人才会被处以如此惩罚?第一个被判此刑法的人是谁?历有哪些的故事?带着这些疑问,秦学小编和大家一起来探索真相!
凌迟简而言之,就是活着将人身上的肌肉一块块削掉,让人承受巨大的痛苦。
凌迟较早出现于五代十国。
并不是说之前没有类似的刑罚,而是从五代十国开始,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凌迟。
以往的凌迟,比如春秋战国时期,主要是示众的意思。所以很多时候受刑者早已死去,凌迟的只是一具尸体。
从五代开始,要求受刑者需要活着,而且凌迟的刀数越来越多。
到了元代,法律规定凌迟至少120刀。如果少于这个刀数,受刑者就死去,刽子手就要承担严厉的惩罚。
到了明清,凌迟开始登峰造极,具备真正的杀千刀。
不过,凌迟主要针对特大罪行,比如谋反、杀父杀母、奸淫妹妹或者女儿(乱伦)等特大罪行。
明代较的受刑者,就是刘瑾,被割了3357刀,分三天割完。
当时历史记载:刽子手先从其胸脯割10刀,然后对着他大声吆喝,怕他昏过去,等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第整天,刘瑾还熬得住,中午还能吃饭。第二天,刘瑾熬不住,开始乱骂皇帝,被用布堵住嘴,下午就气绝身亡。第三天继续割尸,直到割足3357刀。
清代也是如此,只是凌迟不出刘瑾那么高的水平。
的太平军将领石达开,被凌迟100多刀而死,他是没有呼喊过一声的受刑者。
需要说明的是,凌迟的受刑者也有女性。
而女性被凌迟,只有一种罪责,就是谋杀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