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录取遵循什么规则呢?招生天剑是什么呢?各有哪些特殊的要求呢?学校的收费情况是怎样的呢?伊顿教育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的招生录取的相关资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伊顿教育广西网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增加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大学,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普通本科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收集、统计招生数据,主动公开各类招生数据和信息;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等。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考察,择优录取。
第九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的普通本科新生分批次进行,其中体育类(不含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艺术类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其他(不含中外校际交流项目类)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较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执行本科第二批次院校的投档分数线并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在本科第二批次预科批录取;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广西区外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我校设定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内,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情况制定。
第十二条 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入学后,非外语类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向省(市、区)招生办提出较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 关于文史、理工类的录取,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志愿级差的方式安排,第一、二志愿级差为3分;第二、三志愿级差为2分;第三、四志愿级差为1分;四、五、六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的进档考生和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五条 关于几类特殊的录取。
(一)体育类录取:
1.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体育类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区内体育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我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按投档基准分从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在外省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3.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经我校独立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录取。
(二)艺术类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艺术类的投档规定,对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并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且合格的基础上(如无校考合格生源,承认对方省份艺术类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美术类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区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我校美术学、绘画、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等按投档基准分从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在美术类外省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美术类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美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分和综合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按综合分〔综合分=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此外,该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2.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书法类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区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书法学按投档基准分从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书法类在外省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书法类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书法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分和综合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音乐、舞蹈类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区音乐、舞蹈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音乐学、舞蹈学等按投档基准分从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我校音乐、舞蹈类在外省录取的原则是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音乐、舞蹈类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音乐、舞蹈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照按成绩从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此外,舞蹈学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三)汉语言文学(中文基地班,本硕培养独秀班)录取,要求考生总分需要达到本科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的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同时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原始分原则上不低于115 分。
(四)学前教育和学前教育(职教师资班)要求考生具备的乐曲、舞蹈、绘画、朗诵等方面的文艺基础。
(五)外语类的录取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及格”以上。
(六)汉语国际教育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考生外语成绩者优先录取,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派出交换生赴韩国、泰国等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实践教育学习,这一学年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韩国约4-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泰国等约3-3.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该只录取填报有志愿考生。
(七)旅游管理和旅游管理(职教师资班)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此外,旅游管理标准学制为4年,采用“3+1”培养模式,3年在国内学习,1年在国外学习。在大三学年,即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派出交换生赴泰国等高校和旅游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和实习实践,这一学年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泰国等约3-3.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八)朝鲜语标准学制为4年,采取“3+1”培养模式,3年在国内学习,1年在韩国学习。其中,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流模式派出交换生赴韩国国立木浦大学、国立忠北大学、弘益大学、翰林大学等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这一学年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约3.5-4.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九)关于中外校际交流类的录取,该类只录取填报有志愿考生。
1.中美校际交流项目(英语)。英语与美国威斯康星拉克罗斯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2.5万元/年收取;后两年在美国学习期间,学费约1.5万美元/年。对无法(或无意愿)去美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学习,学校按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商务英语的学制共4年(即2+2模式),选择其他的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2.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英语)。该类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该类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外语类学费按2.5万元/年收取;后两年在英国学习期间,学费约9000英镑/年。对无法(或无意愿)去英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学习,学校按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商务英语的学制共4年(即2+2模式),选择其他的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3. 中加校际交流项目(英语)。该类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瑞尼森学院合作举办中加人才培养项目,在国内全程学习。该类培养社会急需的“英语+”能力结构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前两年学费按2.5万元/年收取;两年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学习,学校按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商务英语的学制共4年(即2+2模式),选择其他的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十)我校的少数民族辅导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辅导班和少数民族辅导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1.免费少数民族辅导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录取。该面向广西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收农业的少数民族复读高中毕业生,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较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免交学费,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学习。
2.少数民族辅导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录取。该面向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不含汉族),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较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学习。
第十六条 各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性。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普通本科(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对口中职升本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较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学费预缴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4400-5000元/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5000-5500元/学年。
(三)艺术类:①工业设计8700元/学年;②其他12000元/学年。
(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7800元/学年。
(五)应用型人才培养类:文史、管理类6100元/学年;外语类7100元/学年;工科类7600元/学年;艺术类12000元/学年。
(六)职教师资班:文史类6100元/学年;理工类7600元/学年;艺术类11000元/学年。
(七)中外校际交流项目:250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各普通本科的有关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咨询电话(传真):0773-5818532;电子邮件:zsb@gxn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gxnu.edu.cn。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