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8年南宁市青秀区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啦,青秀区小学招生对象有哪些要求呢?需要递交什么材料呢?青秀区小学的入学安排是怎样的呢?今天伊顿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青秀区小学的招生简章,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伊顿教育广西网站!
南宁市青秀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简章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小学报名材料
1.本市学生
(1)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簿的,则需提供双方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簿的,则需提供双方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内的《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一项)。
(四)优先入学
1.本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以下排序优先安排
(1)购买住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辖区内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入住,优先安排。报名时提供《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三项材料中一项;
(2)实际居住。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辖区内居住以时间为依据,居住时间越长越优先。报名时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记录,由青秀区相应的派出所出具证明;
(3)经商或工作。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辖区内经商或工作时间为依据,报名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
按以上优先原则,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公办、民办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市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平等参与各种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五)时间安排
1.2018年6月11日,向社会正式公布招生简章、招生地段;
2.2018年7月7、8日(星期六、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本市学生报名时间。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递交材料及核验时间;
3.2018年7月15日(星期日),公布本市新生名单并发入学通知书。同时公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8月21日(星期二),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配,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
(六)进城务工子女报名地点
委托13所公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
1.居住在仙葫片区(埌东汽车站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为:彩虹路小学;
2.居住在埌东汽车站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为:民族大道中段小学、长堽小学、埌东小学、埌西小学、中山路小学、沛鸿小学、二塘小学、三屋小学、十七中(小学部)、共和路小学、柳沙学校(小学部)、红星学校(小学部)。
三、各镇、仙葫经济开发区初中招生工作原则和办法
按照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南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2018〕13号)文件精神,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筹安排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及部分城中村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我城区负责辖区内四个镇初中、仙葫学校初中招生工作。
(一)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适龄少年(含残疾适龄少年)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残疾少年小学毕业后,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班)继续学习,也可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到就近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
(二)招生对象
1.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的适龄少年儿童;
2.父母持有青秀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青秀区辖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本市学生报名材料
1.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簿的,则需提供双方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各镇农村自建房没有产权证可不提供。
3.基本信息表。
(四)居住在仙葫片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
1.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簿的,则需提供双方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内的《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一项);
5.基本信息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本市学生报名时间:7月7—8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按地段到仙葫学校或各镇初中学校报名;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间:7月7-8日(星期六、星期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仙葫蓉茉社区(仙葫牛岭路1号);
3.居住在仙葫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初中,安排到镇初中就读(寄宿制学校),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学校生源额由第二志愿录取。志愿学校有长塘镇初级中学、伶俐中学、刘圩中学、陕西中学。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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