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小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16〕30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南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我辖区初中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学原则
(一)本市城区适龄少年(含残疾适龄少年)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适龄残疾少年小学毕业后,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班)继续学习,也可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到就近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
二、报名材料
(一)本市城区适龄少年
1.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簿的,则需提供双方簿及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经开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房产局备案证明(同时提供)3项材料之一];
3.如适龄少年家庭是三代同堂(即南宁市城区,孩子及父母无房产,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其房产)、无房户,需提供簿(如祖辈、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少年不在同一簿的,则需提供簿及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祖辈房产登记证明材料(仅三代同堂提供)、居委会居住证明等材料。
4.拆迁户子女,持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簿的,则需提供双方簿及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拆迁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和现住地社区居委会(单位)证明,按照拆迁后实际住址确定地段学校。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簿的,则需提供双方簿及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经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居住证原件);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经开区的《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房产局备案证明(同时提供)、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一项);
5.辅证相关材料(详见“三、优先入学”,此项用于优先入学排序,家长不提交视为放弃该项优先排序)。
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以上所述的“购房合同”原则上交房时间需要为2018年12月31日前。
三、优先入学
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情况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按以下辅证材料顺序优先安排入学:
(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辖区购买房产并居住,提供《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房产局备案证明(同时提供)3项材料之一,按购买、办证、交房时间先后排序;
(二)在辖区内居住时间长优先,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记录;
(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经商或工作时间长优先,以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父母双方工作年限累加);
(四)独生子女证(入读学生)、农村双女结扎户(学生父母),按办证时间先后排序。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方式
(一)教育局委托各公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参照地段划分,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委托的公办学校递交核验。
(二)各委托的公办学校初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后,统一交教育局复核。
(三)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生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新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五、初中地段生政策
(一)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规定,南宁市将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本市招生计划比例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市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二)初一年级入学时即拥有南宁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高新区、经开区,下同),并由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或各有关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属于初中地段生。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学生、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或存在其它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地段生。
(三)南宁市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拥有本市的初中新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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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时间安排
(一)2018年7月初,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
(二)2018年7月7日、7月8日(星期六、星期日),公办学校初中统一接收报名材料时间。
(三)7月9日至7月13日,学校审验材料。
(四)7月15日(星期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工作要求
(一)科学合理划分公办初中招生范围。教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划分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招生范围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审慎论证,提前公告,设立需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预留合理的预期时间。
(二)公办初中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确保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取得成效。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招生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考试,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
(三)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要规范办学。各学校要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名义在校内分设基础班和非基础班。单位和个人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确因教育改革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以科学公开公正的方式选拔,开展实验班所需经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四)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城区(不含乡镇)常住住户子女需就读初中的,由其父母持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拆迁后住址证明(房产或租赁证明)到服务地段初中办理报名手续。为配合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入学。
(五)各有关学校要指定一学校领导负责初中招生的具体工作,并结合实际制订本校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招生有关工作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态度做好各项报名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因工作业务不熟悉或责任心不强等其它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经市中招办调配到各初中临时报名点报名的学生,报名时需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初中复检。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属于本市城区学生的,将该生退回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地段所属初中学校就读,如果该生住址地段所属初中学校班额已满,则由市中招办分配到其它班额未满的初中学校就读;属于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市中招生办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对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初中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初中学校不得以理由拒收。如出现故意刁难、互相推诿的情况,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
(八)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初中学校要做好相关证明材料的查验、收集、登记、存档工作。
(九)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凡未通过教育局同意而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录取的初中新生,不予承认。
八、其他事项
本通知严格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南宁市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如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南宁市教育局在招生前印发新的招生工作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附件:1.经开区各初中学校招生电话号码
2.市、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
3.入学承诺书
4.经开区2018年初中地段划分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7月4日
附件1
经开区各初中学校招生电话号码
附件2
市、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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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经开区2018年初中地段划分
那洪中学
那洪街道办:平阳村1-9队,古思村1-7队,罗村1-13队,那历村1-4队,留村1-6队;
白沙大道:111号龙翔苑、春之语;
那洪大道:38号宏建庄园、富源新区;
壮锦大道:28号风格雨林,32号壮锦花园;
槎路:12-262号槎路居民,177、288号广西冶金建设南宁分公司;
那历路:9号恒大帝景;
沙井大道:98号中铁南苑。
碧翠园学校(中学部)
友谊路西二里:19号中房碧翠园;
友谊路:46-30号友谊苑小区,46号南宁汽车配件总厂;
友谊路西一里:36号丽汇嘉园;
金凯路:32号浅水湾,36号昌泰鑫金绿洲,51号隆源华府,53号和信公馆,55号福满瑞园;
友谊新村;
白沙大道:91号牛顿苹果,99号冶炼厂生活区,109号普罗旺斯小区波尔多庄园、紫罗兰庄园、香奈儿庄园;
新屯路: 20号金凯花园,18号中央城。
经开区第一初级中学
壮锦大道:23号绿城印象,27号盛天领域,29号南航·翔宇花园,31号云顶印象, 33号八桂绿城别墅区,36号碧园南城故事;
白沙大道:109号普罗旺斯小区蓝钻别墅、拉菲、薰衣草、郁金香、向日葵、香槟、卡地亚、凡尔赛庄园;
沛鸿路:5号沛鸿中学;
槎路:8号广西工业技师学院;
那洪大道:37号汇东星城,39号南宁奥园;
金阳路:36号盛天新界,38号汇东星世界;
友谊路:48-8号森林假日,56号新塘桥小区,78号良凤江森林公园;
国凯大道与友谊路口西北侧:高岭村农民回建房;
开平路:55号凤江绿缘;
那洪街道办:那洪村1-5队,苏盆村1-10队。
金凯初级中学
金凯街道办:新联村1-6队,华联村1-8队,黄茅坪村1-9队,居仁村1-12队,高岭村1-11队;
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 65号尚雅名都;
星光大道:72号花样年华,223号荣宝华,213号金康小区,238号玫瑰园,39号江南,234号高山塘小学宿舍楼;
圭贝路:1号都市江南,3号经开区宿舍楼,5号南国花园康城;
盘岭路:6号金凯苑,8号盘岭庄苑;
友谊路:21号江南公路局,48号群益园艺场社区;
友谊路东一里:1号南宁市暖水厂,2号南宁市电池厂,6号振宁时代;
长凯路:8号庭香园,9号长凯9号;
朋云路:6号翔云居,9号罗马花园;
朋展路:7号南宁市第二日用杂品公司宿舍楼;
那洪大道:6号铭城商业广场,8号洪福花园,9号恒大城,11号恒大翡翠华庭;
国凯大道东10号:昌泰茗城;
国凯大道南侧:金凯工业园区公租房。
吴圩镇中
吴圩社区、永红、平丹、平垌、康宁、祥宁、定宁、那德等村。
明阳中学
坛白村、明阳社区、明阳糖厂等厂矿区。
明阳二中
那备村、新桥村、明阳农场、明阳工业园区。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