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到达考点,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四)报到结束后,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引领,在规定时间进入备考室签到并接受考前培训。
(五)考生于考试开始前10分钟,跟随引领员前往考场。考生进入考场严禁携带通讯工具、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与考试无关用品。
(六)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在指定考试用机上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录、测试设备、作答。考试期间考试系统出现问题时,考生须及时举手示意,经系统管理员和监考员确认后认为本场不能排除系统故障,将安排其至另外场次进行考试。考试完毕后考生再报告系统故障要求重考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考试结束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考场内的一切用品带出考场;不得在校内和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不得与候考室、备考室的考生接触或联系。
(八)对扰乱考点、考场秩序和考试违纪作弊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