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考阶段,学校老师采取劝退的方式,逼迫一些学生去上职业学校。这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在范围内都在实行。不过这样的做法,严重破坏了教育公平,侵害了学生的个人权益。因为它是采取的欺骗和强制手段,让学生放弃的权利。山东省教育厅能够发布文件,做出禁止强制中考生放弃中考,直接去上职高的规定,是十分值得肯定的行为。那么大家会如何看待这一规定呢?下面是两位网友的看法:
(图片源于摄图网)
网友一:
出台这样的文件也是在矫正问题,整改错误,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由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受到严格控制,很多地区和省份基本上都实行普高和职高招生5:5的比例。而且,当前考核学校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普高的率。
因此上,很多学校为了增强普高的率,就在中考之前,想尽办法,出尽花招的引领一部分学生放弃,去上职高、中专或者技校。这样一来,很明显能增强学校的普高率。
但这样做却的确破坏了教育的公平,而且剥夺了一部分孩子的权利,于情于法都不合理。
山东省出台这样强制性的文件,很明显就是为了杜绝和阻止这种不公平行为的发生。
不管这个孩子在初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如何,他都有权利去,因为初中阶段是属于9年义务教育阶段,完成9年义务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应享受的合法权益,学校和老师根本没有权利剥夺孩子的权利。
相信这个文件的出台,会极大的遏制和阻止这种不良现象的发生,杜绝这样的恶性竞争,也会给更多的孩子创造和提供一个的机会,能极大的促进教育公平协调发展,使教育能够真正走上良性竞争发展的轨道。
网友二:
在中考前,将成绩不理想的学生提前分流去上职高和技校,这种操作方式由来已久。 记得初中毕业时,那时候毕业考试、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这三个是分开进行的。当时,进行了毕业考试之后,对于部分学生就可以回家大吉了,到时候来领个毕业证。 一部分学生 等着去参加后面的中考和高中招生考试。后来再减负之后,将对三项考试合一。 一些学校为了片面的追求率完成,完成教育局下达的考核目标,也想出了自己的对策,那就是将一些学生提前分流去上技校、职高或者劝退。让中等偏上的学生去,以这样的方式增强自己的率。
九年寒窗苦,连中考都没有参加,我觉得对一个学生来说遗憾。 我们一些学校为了片面追求率,剥夺孩子的考试权,这是严重违规的。山东省日前下发文件,对于这一现象加以制止,我觉得是有需要的。虽然文件出台,如何落实?如何监督?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在我们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觉得对于这份文件的落实,更多的是利用学生的系统。根据各校的考试报名人数,报名人数与系统人数相差甚远,说明学校在这里面做了手脚。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甚至包括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启动对学校行政领导班子以及班主任问责机制。 要畅通家长的投诉举报渠道,对家长的投诉举报,保护个人隐私。投诉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处罚力度。不能让这种现象蔓延,让慢慢形成不敢为,不能为,不愿意为。
大家都认为是片面追求率造成的,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是否也要考虑对基层学校的校长、老师考核机制也要改变,降低率所占比重。避免片面追求率,基层学校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